路望许一手勾着书包肩带,另一只手握着手机,拇指在屏幕上滑了几下,听见自己的名字才抬头:「做了,我又不是真的想考零分。
」
「那……」
「别问,问就是看见那边的宣传栏了没有?」路望许抬手指了个方向,「迟早有一天,我的名字会重新出现在榜首。
」
墨凛顺着他的手看了一眼,提醒说:「路哥,不用迟早。
下次你就能跟江砚一起出现在榜首,一文一理,双第一。
」说着还比出了两根食指。
路望许的动作滞了几秒,收回手将书包肩带往上提了提,几步越过他们迈进风雨长廊,旋身指着一旁的柱子说:「那我就跟他比语数英。
待我英语学成之际,便是我超越江狗之时。
」
段临举着手机往路望许指的地方照,照亮了上面竖着的一行字——有一种成功叫做永不言弃。
……
那确实,他们路哥在企图超过江砚这条路上非常成功。
—
第二天路望许在早读之前将熬夜写出来的检讨书放到了老胡的办公桌上。
没想到一下早读,老胡又派人将他叫到了办公室。
路望许依旧站在空调正下方,不太自在地摸了摸鼻子。
老胡捏着他辛辛苦苦丶放弃了刷物理卷子的时间丶熬夜写出来的两千字检讨书,很是真诚地问:「路望许同学,你们语文老师的眼睛还好吗?」
……啥?
路望许思考了几秒,也很认真地回:「她没带眼镜,应该比您好。
」
「……」
老胡一噎,干脆直白地说:「你这字……余老师难道没什么意见吗?」
路望许想了想:「她说我的字有大师的风范。
」
余倩确实说过,如果他们学校举办书法比赛,他的作品绝对能成为豪放派的代表作。
「……」
老胡放下那张检讨书,为了自己的眼睛,他决定放弃让路望许重新写一遍的打算。
其实路望许的字单看起来不算丑,相反,他的字自带独有的笔锋,还真的有种豪放不羁的美感。
但作文纸限制了他的发挥,容不下他的大字,于是便憋屈地挤在一起,上一排的尾压着下一排的头,左边的搭着右边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况且,所谓的写检讨书,不就是心里憋着『我错哪了』手里写下『我知道错了』的无意义流程嘛,谁还会写得认认真真丶工工整整?
于是,路望许的字又加了几分潦草,成了老胡如今看见的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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